关于表彰二零一五年度先进个人、先进集体的决定
作者: 审核人:时间:2016-05-31 点击数:
关于表彰二零一五年度先进个人、先进集体的决定
各二级学院团委、学生会:
为隆重纪念建党九十五周年,“五四”爱国运动九十七周年,树立标兵典型,鼓励先进,进一步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的发展,经校团委研究决定:
授予人文旅游学院团委、公共管理学院团委、艺术传媒学院团委等3个基层团委“五四红旗团委”称号;授予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、应用外语学院学生会、汽车工程学院学生会等3个二级学院学生会“优秀学生会”称号;授予李慧玲等3名同学“优秀团委副书记”称号;授予牛犇等3名同学“优秀学生会主席”称号;授予15精化班等33个团支部“先进团支部”称号;授予张丹华等175名同学“优秀团干”称号;授予陈文凤等1375名同学“优秀团员”称号;授予毛圳等650名同学“优秀青年志愿者”称号;授予国学协会等10个社团“优秀学生社团”称号。对以上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将分别颁发奖状和荣誉证书。
希望此次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及个人,在今后的工作、学习中再接再厉,取得更好的成绩!
附件:2015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表彰名单
共青团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二零一六年五月四日
附件:2015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表彰名单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