院团委[2009]6号
关于举办“我参与、我快乐”手工艺品设计制作大赛的通知
各系团委、学生会:
为了丰富同学们的校园文化生活,努力营造积极向上、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,激发学生的创作热情和创新潜能,充分展示我院学生的手工制作能力,为广大手工艺制作爱好者提供一个自我展示的平台,根据院团委活动统一安排,现将“我参与、我快乐”手工艺品设计制作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 参赛对象:全院学生
二、 参赛要求:
1、 参赛作品内容必须健康向上。
2、 参赛方式以个人或小组为单位。
三、 作品要求:
1、 作品为手工艺制作,既可购买材料运用剪、折、编、刺、粘、雕等多种手法进行加工处理;也可利用身边已有材料进行加工制作。
2、 作品能够突出某个主题,引起共鸣,体现当代大学生的风采。
四、 组织评奖:
1、 满分100分:制作创意(30分)、制作工艺(30分)、整体效果(20分)、科技内涵(20分)。
2、 评审结果由两部分组成,首先由评委老师进行评审;再由广大同学参与评审,综合两部分评审结果,决定最终名次。
五、 奖项设置:一等奖:二名
二等奖:三名
三等奖:五名
优秀奖:若干名
六、 作品征集时间与地点:
自即日起,由各系统一筛选,于2009年5月4日前将参赛作品及作者相关信息上报到院学生会办公室(北区: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;南区:行政楼五楼)。
共青团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2009年4月10日